正在装修的潘小姐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,去年11月份就定下的木门,到现在都还没有安装上,事情一拖就是半年,严重影响了她的装修进度,为此潘小姐向社区发言人求助,那么她和商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?
潘小姐:我之前打了两次电话过来,你们服务员说已经帮我停工了,如果当时停工了,我的门没有那么大的损失,现在是你们造成我那么大的损失
去年11月份,潘小姐交了定金,买了3扇门,其中有一扇门因为尺寸需要改动,因此和商家产生了矛盾,当时潘小姐以为已经停工,没想到“生米煮成熟饭”工厂将木门做出来了。
商店经营者:下了单潘小姐才叫改动,什么叫下单,她还说我们不跟进,什么叫跟进,什么叫复尺你要明白,没有下单之前,我去量100次尺寸都可以,你现在不是复尺的问题,你(下单)就是确认干活
社区发言人 敬叔:我想插一句,当时量尺的时候有没有问准了尺寸,(商家:有的,和她一起去量的),然后就交保证金啦?
商店经营者:没错,下单之后潘小姐不知道是换了泥水工还是什么,有地方改动了,没问题可以改,但是改动的价钱要你承担的,当时她不愿意,就去工商所(投诉),工商所裁决还是你不对啊,(潘小姐:不是我们不对是我们让步),我们还再次谈了一下,(潘小姐:是你们不对),当时工商局已经提出怎么解决,现在她又变了另一个方案,你叫我们怎么谈
今年2月,在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协调之下,双方签订了调解书,潘小姐需要支付100元修改的费用,另外在商家处再购买一扇尺寸合适的门,金额是1500元;多出的一扇门交由商家代买。可惜调解协议遭遇执行难的问题,潘小姐认为这些都是商家造成的。
潘小姐:我们和负责人说,我们要求3月20日安装门,她说不知道工厂什么时候开工,从3月份开始你没有答复我们,我就去其他地方定门,我定金都给了
社区发言人 敬叔:那么你有没有发短信通知他们,要去其他地方定门
潘小姐:我确实没有说,因为你们过了一个多月没给货
商店经营者:因为你们说正月不买门
潘小姐:正月不买,3月4月可以买啊
潘小姐质疑商家通知不到位,导致迟迟没办法交货,但是商家直接拿出微信聊天记录,说要来一个当面对质。
潘小姐:你3月份有没有回复我,给我看看
商店经营者:叫你弟弟来啊,我全部都回复了
潘小姐:既然有信息,不一定要我弟弟亲自来
商店经营者:因为主人家是他弟弟
社区发言人 敬叔:协商的时候你有权作主就可以了,别到时候又说回去问问弟弟
潘小姐:我有权作主的
商店经营者:你看看这些回复信息,你都不给机会人家说话,你看看我怎么回复的(微信录音播放:你转1500元给我),(潘小姐:转1500元的钱,叫我们要了整扇门的钱)
社区发言人 敬叔 (读微信上的信息):你弟弟也说了,3月17日转账给她,正月不买们,不相信就等我转钱自后再开工,(商家:所以我们就不开工了),没有转账就不开工,你弟弟微信里也答应了
眼看自己不占理,潘小姐立即转移话题。
潘小姐:我们已经给了2000元,已经超过4套门的定金,超过了合同总额的20%,定金法则是怎样的!
商店经营者:定金法则是双方面的,但是有时候搞活动也可以特殊情况,2000元是之前3套门的,不包括第4套门的
社区发言人 敬叔:定金比例按照法律是这么说,但是定金一般不会超过本金的
定金问题刚讨论完,潘小姐又在其他地方找漏洞。
潘小姐:转钱后,谁能担保我的质量呢
商店经营者:换个角度想,你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,如果我们有质量问题,你一样可以起诉我们
敬叔很明白潘小姐的诉求,她希望商家可以退回2000元定金,之前定的三扇门不要了,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在商家没有违反购买协议的情况下,潘小姐的理据明显不够充分。
社区发言人 敬叔:离开了工商所的调解重新协商,你想全部退款可能性小,你造成老板3扇门损失他们不可能让步,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,你是下了定金做3扇门,我们不说第四扇门,按照法律来说下定的这3扇门你要买
潘小姐:我在另外的店给了钱,我要问那边能不能拿回钱
社区发言人 敬叔:你即使上到法院,也不会认你的,我们在法律上来说,这两件事不存在任何关系,你的思维上有关系,但是法律上没关系,这边商家没有同意你去其他地方订门,如果这边同意了他们是要负责
经过一轮分析,敬叔希望潘小姐要权衡一下利弊得失,如果单方面毁约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。所以敬叔在原来调解的基础上,稍微作出调整,将第4扇门的定金比例降低。
社区发言人 敬叔:工商所上次协商的情况下,3扇门4500元你买了,然后你再定一扇新的门,你支付300元定金,这样你就买了4扇门,到时候第4扇还差1200元,如果第4扇门生产出来你不要,总额6000元,你要全部支付,门你一定要拿,就这样定协议
潘小姐:我就这样和我弟弟说说
社区发言人 敬叔:你刚才还说能拿主意,真的出现这个问题了
商店经营者:算啦,等等他处理好
社区发言人 敬叔:你先和弟弟商量,再和店家商量,不要再吵了
普法聚焦:购物订货单和收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
新会区灵镇村法律顾问 陈柏念:有时候收据有约定,就商品的规格型号品质材料有约定,那么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,另外双方还有协商过程,包括口头的协商过程,都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,合同的形式也是多样的,有口头的有书面的。
律师认为购物时的订单和收据,一是有协约性,即买卖双方都应该信守订货单中的各项条款;二是有严肃性,订货单具有合同的部分性质,买卖双方都应该严肃对待。订货单或者收据内双方都有签字或者盖章,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法律顾问 陈柏念:消费者担心商品的质量问题,货还没有安装凭主观推测,认为产品以后有质量问题,是不成立的,其次定金比例的标准,是不影响合同履行的,法律规定没标准的比例是多少,但是有限额一般相对来说不超过合同价的20%,消费者认为支付的比例过高,过高的部分也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效力,可以当作预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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